机构:农业部,农业营销局

本最终规则落实了国家蜂蜜委员会的一项建议,即在两个财政期间内,将第一处理商和进口商应征税蜂蜜及蜂蜜制品的摊派费率从每磅1.5美分(0.015美元)提高至每磅2美分(0.02美元)。该摊派费率将无限期有效,直至被修改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