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交通部,联邦铁路管理局

本法规对货车牵引装置和车端缓冲装置(EOCC)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以使目前通过豁免提供的宽免措施永久化。修订后的条款规定,如果车端缓冲装置处于有效工作状态,并配有显示该装置未泄压的装置状态指示器(UCI),则允许该货车继续投入运营。这项变更将允许此类车端缓冲装置在表面存在明显油滴的情况下仍可继续使用。对于未配备装置状态指示器的车端缓冲装置,若出现明显油滴,修订条款仍保留了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换的要求。